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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纠纷)以诉促调,高效、快速追回逾期租金

发布日期:2018-08-02 点击: 【字体:

基本案情:

原告佛山某某能源技术服务公司与被告一武汉某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被告二项某某签订《周转材料租赁合同》,由原告向被告提供租赁物。原告提供全部的租赁物后,被告迟延半年多未付租金,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被告均明确拒绝支付租金。无奈之下,原告委托本所律师代为起诉。经查实得知被告一是一家空壳公司,被告二是被告一的实际股东之一,租赁合同实际是被告二私人的工程,但系与被告二、被告一共同与原告签订租赁合同。

律师观点:

律师经分析认为,根据合同约定,被告未履行合同义务构成实际违约。再执照合同的相对性,应当将被告一与被告二一并列为被告,要求两者连带承担合同义务。最终律师建议以诉促调的办案思路。立案后,法院在送达起诉材料时,被告一拒不签收,导致无法送达。律师以协商名义约两被告到律所洽商,然后及时通知法官前来现场送达。现场在律师组织下,经过反复的协商,原被告双方快速达成了和解。在合同真实有效的情况下,双方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权利义务。在原告履行了合同义务后,被告却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被告的拖欠行为已造成违约。按照双方合同约定,被告应承担违约责任,并且被告在使用过程中损坏租赁物,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向原告赔偿。

法院裁判结果:

原被告向法官申请调解,由被告当场一次性支付原告15万元,最终法院作出调解书的方式结案。本案从接受委托到结案仅仅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通过律师丰富的实践经验高效地为原告追回租金,减少诉费、诉讼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