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广东尚尧律师事务所!
律师热线:
13129066665   0757-86237226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专业领域

  • 刑事辩护

  • 取保候审

  • 合同纠纷

  • 公司法务

  • 建筑与房地产

  • 劳动人损交通事故

  • 婚姻家庭

  • 新三板上市

电话:0757-86237226
传真:0757-86237225
手机:13129066665
   13106666110(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
邮箱:shangyaolaw@foxmail.com
客服: 2622301781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
道南海大道北84号(悦汇广场B)
区南海越秀星汇中心写字楼六楼

经典案例首页 > 经典案例

(借款合同)原告沈某诉被告郭大某、曾维某、李开某、顾银某、王双某、肖某、杨某民间借贷系列案

发布日期:2017-05-29 点击: 【字体:
【案号】(2016)粤0604民初3286号、(2016)粤0604民初247号、(2016)粤0604民初952号、(2016)粤0604民初949号、(2016)粤0604民初953号、(2016)粤0604民初3287号

【代理律师】黄 向 律师(代理原告)


【基本案情】

       原告沈某曾分别将钱出借郭大某、曾维某、李开某、顾银某、王双某、肖某、杨某等人,到期后上述债务人均不履行还款义务,还用各种方式逃避原告的合理追讨,原告经追讨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要求债务人的配偶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律师代理观点】
      1、被告人数多、涉及债务人的配偶、因有部分债务人的户籍不是广东省内,取证存在难。
      2、准备好民事起诉状、财产保全申请书、借条、借款合同、银行流水证明、被告婚姻登记信息等资料。

      3、《借款合同》已约定被告未按时偿还借款的,应承担原告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律师费,原告提供了《委托代理合同》及律师费发票,且其主张的律师费未超出《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标准,故对原告的律师费予以支持。


【法院判决结果】
      判决结果:被告均需要承担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义务,同时向原告支付律师服务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二百一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