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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在辩护律师的努力下,在审查起诉阶段争取到情节轻微不起诉

发布日期:2019-04-13 点击: 【字体:

故意伤害罪在辩护律师的努力下,在审查起诉阶段争取以情节轻微不起诉


       辩护律师:

       孟翔(郑**辩护人)


       基本案情:

2018年1月27日21时许,被害人王*新及亲戚王*等人在经过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万达广场4楼在某商店门前时,王*新与犯罪嫌疑人朴**发生身体碰撞继而发生口角,许*、李*、朴**上前帮忙将王**打倒在地,致其轻伤;郑**用拳头殴打王*,许*、李*、朴**把王**打倒后,四人一起追打王*。本案2018年12月14日移送审查起诉。


      办案过程:

      1、接受委托的当天下午,便前去看守所会见了犯罪嫌疑人**,在详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向其讲解了构成故意伤害罪的相关法律知识和法律规定,让**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进一步查清案情,争取宽大处理

      2、案件被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律师马不停蹄,在最短时间内阅卷并复印了本案的证据材料,通过分析和研究,针对犯罪嫌疑人郑**陈述以及证据分析,提出本案的争议焦点,犯罪嫌疑人郑**主观上是否实施故意伤害受害人的犯罪故意、被害人王*新伤害后果与郑**的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结合犯罪嫌疑人郑**在本案的犯罪情节,初步认为犯罪嫌疑人郑**犯罪情节轻微,不予起诉的把握比较大,并提交相关法律文书。最终,检察院采纳了我方观点,2018年12月26日检察院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办案总结:

      在故意伤害轻伤案件中,有一些案件是可以做到不起诉的,结合本案案情,嫌疑人**具备自首、赔偿谅解等情节,这个时候律师提出不起诉就有一定的成功性,但是不起诉案件毕竟只是占很小的比例,而且基本上都需要检委会讨论,这个时候,律师提一份书面的法律意见就显得尤为重要,代表一方意见会在检委会的开会讨论程序中被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