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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注册商标罪)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在审查起诉阶段成功不予起诉,辩护律师的努力必不可缺
基本案情:
2018年8月,犯罪嫌疑人吴某通过微信接单的方式收到一个客户订单,要求帮忙按图片设计样式生产一批服装并约定好服装价格。2018年9月6日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对犯罪嫌疑人吴某的制衣厂进行检查时查获两千件假冒注册商标的衣服,犯罪嫌疑人吴**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本案2018年10月16日移送审查起诉。
办案过程:
1、我所在接受当事人委托的次日上午,便指派辩护律师前往看守所会见了犯罪嫌疑人吴某,在详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向其讲解了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相关法律知识和法律规定,让吴某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进一步查清案情,争取宽大处理;
2、案件被移送审查起诉的前后,承办律师马不停蹄,先后6次会见犯罪嫌疑人,阅卷3次。通过分析和研究,针对犯罪嫌疑人吴某陈述以及证据分析,辩护律师先后向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检察院提交七份相关法律文书,历经两次退侦,均发现无充足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吴某的犯罪事实,初步认为犯罪嫌疑人吴某其他证据,不予起诉的把握比较大。在刑事拘留期间犯罪嫌疑人吴某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并且进行了深刻的反省,更主动写下悔过书,承认自己的错误。最终,经过辩护律师的努力争取,检察院采纳了我方观点,2019年4月3日检察院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办案总结:
反复研读众多卷宗和对每个案件细节的认真对待,在结合本案案情,嫌疑人吴某涉案情节轻微,过往并无违法犯罪记录,且认罪态度良好、主动写下悔过书,这个时候律师对提出不起诉就有很大的信心了。每一位委托人的信任就是我们办案最大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