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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某、吴某涉嫌犯诈骗罪量刑十年以上,律师介入后获判不超两年(诈骗罪)

发布日期:2019-08-23 点击: 【字体:

案号:(2018)粤0605刑初1187

被告人:余某伟、吴某

案由:诈骗罪

承办律师:赵国瑞、肖平

 

余某伟、吴某被招聘进入某公司工作后,由公司和分析师林某万负责进行业务培训,工作内容为通过网络社交平台软件等进行拉客户参与投资。余大伟在2017711日收取了21545元提成工资,在2017912日收取了20667元提成工资,其他业务员有的一个月提成工资为十几万。检察院认为余某伟合计诈骗数额为177万,吴某合计诈骗金额超过140万元,均建议量刑在10年以上。

广东尚尧律师事务所接受余某伟及家属的委托,指派赵国瑞、肖平律师担任余某伟、吴某的辩护人,后辩护人进行了多次会见了,并进行了详细阅卷,肖平律师认为余某伟未对其中一个被害人实施诈骗,金额为147万,余某伟与其他被告人并没有构成共同的意思联络,在147万元中,余某伟不应认定为共同犯罪;其次,犯罪后认罪态度良好,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积极退赃退赔已得到被害人的谅解等终合情节,辩护人认为,对余某伟的量刑建议在有期徒刑3年以下并适用缓刑。

赵国瑞认为指控吴某参与诈骗冯某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吴某与黄某没有事前的合谋,两人分别对冯某实施诈骗行为,当得知冯某是黄某的客户后,吴谋停止了对冯某的诈骗,最终黄某成功诈骗冯某142万元,吴某并未因此获得提成,故吴某与黄某不构成该宗诈骗的共犯。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采纳了赵国瑞、肖平两位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余某伟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判决吴谋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