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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如何认定既遂

发布日期:2019-05-30 点击: 【字体:

敲诈勒索如何认定既遂

  要如何认定敲诈勒索,那么要知道什么是敲诈勒索,敲诈勒索是指行为人利用恐吓、威胁等手段要求行为人交付财物的行为,这种行为侵害了行为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如果行为人实施了敲诈勒索的,那么敲诈勒索如何认定既遂,敲诈勒索罪的起刑点是怎么规定的,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一、敲诈勒索如何认定既遂

  通常的情况下,敲诈勒索罪的完成形态属于结果犯,它的既遂与未遂均以行为人实现对财物的实际控制为标准,即行为人使用了恐吓、威胁等手段使被害人产生恐惧,从而被迫交出财物的,这为既遂。如果被害人没有因为行为人的恐吓而产生恐惧或者虽然产生了恐惧,但是没有交出财物的,均为敲诈勒索罪的未遂。但是有以下三种情况我们应当区别对待:

  1、如果被害人在受到行为人的威胁和恐吓后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并且在司法机关的授意下前往行为人指定处与其进行交款的,行为人在前去取款的时候被当场抓获的,无论其是否实际掌握财物均视为犯罪未遂,因为财物实际一直掌握在公安机关和被害人的掌控之下,行为人控制财物只是一种假象。行为人如果没有被当场抓获的,而是取得财物之后突然逃跑,公安机关之后才抓获的则构成犯罪既遂,因为只有行为人对财物处于实际的掌控。

  2、并非所有的敲诈勒索行为人没有取得财物的情形都是犯罪未遂。行为人在对被害人进行敲诈勒索的时候,被害人当面拒绝了交付财物而使得行为人把要挟的内容付诸实践,或者对被害人实施暴力并强行逼迫被害人交出财物的,或者进行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的,分别应当以抢劫罪和数罪并罚来处罚。

  3、如果行为人的敲诈勒索行为产生了情节严重的后果,即构成了结果加重犯,有人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无论行为人是否实际取得财产都应当以犯罪既遂来处罚。笔者却不以为然,犯罪既遂又不是认定情节严重的前提,如果不承认情节严重情形下的犯罪未遂就不能恰当的量刑,不能罚当其罪。

  二、敲诈勒索罪的起刑点是怎么规定的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综上,敲诈勒索罪的起刑点为管制,而法律规定的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两年以下。也就是说敲诈勒索罪的起刑点为三个月管制。

  三、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敲诈勒索罪是数额犯,行为人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必须是数额较大,才构成敲诈勒索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1000元至3000元为起点。以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的相关规定,行为人冒充治安联防队员抓赌抓嫖、没收赌资或者罚款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在实施上述行为中使用暴力或者暴力威胁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