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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病假工资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发布日期:2017-09-11 点击: 【字体:

  病假工资受到工龄长短的影响,有相关的计算公司,包括计算基数和计算系数,也有日病假工资和月病假工资的区别,病假工资的计算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广东尚尧律师事务所律师将在下文为您一一介绍。

  劳动法关于病假期间工资规定如下: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3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

  4、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病假工资计算公式:

  月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日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当月计薪日×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关于病假期间的薪酬待遇,可以在合同中与单位协商,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就可以。具体工资数额的多少,需要根据当地文件关于病假工资的计算,以上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病假工资发放的相关依据,希望佛山律师能帮助到您。